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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法律文件定制生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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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0, 2025更新

本提示词专为快速、准确地生成企业设立所需的核心法律文件而设计。用户只需输入实体类型与目标司法管辖区,即可获得符合当地法律规范的定制化公司注册文件、运营协议及其他必要提交文件草案,显著提升企业设立流程的合规性与效率。

公司注册文件: 一、公司章程(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及相关配套规定)

  1. 总则 1.1 公司名称:深圳市[公司名称待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区/街道/门牌号]。 1.4 经营期限:长期。 1.5 适用法律: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地方性规定制定。 1.6 业务概要:公司从事低功耗物联网网关、传感器及边缘计算模组的研发与销售,并提供云端SaaS平台实现设备接入、数据可视化、规则告警与API对接,主要服务工业园区能耗监测与冷链仓储环境监测,提供安装运维、校准与本地化部署服务。

  2. 经营范围(登记表述建议,实际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1 一般经营项目(无需许可):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传感器、边缘计算模组、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平台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支持服务(不含需许可事项);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智能化安装、维护服务(不含特种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 许可类经营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如需,办理备案/许可后经营);计量器具校准(涉及强制检定的,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后开展);电信业务(如实际开展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依法申请后经营)。 2.3 公司开展涉及行政许可的业务,须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或完成备案,未经许可不得开展。

  3. 注册资本与股东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认缴制,出资期限为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缴足。 3.2 股东及出资:

  • 股东甲:出资额人民币1,800,000元,持股6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 股东乙:出资额人民币900,000元,持股3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 员工持股平台(“ESOP平台”):出资额人民币300,000元,持股1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ESOP采用四年归属(首年悬崖后按月/季度均匀归属),具体规则见《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ESOP)实施细则》(章程附件三)。 3.3 资本缴付与逾期责任:
  • 股东应按认缴期限、金额、方式足额缴付。逾期未缴或未足额缴付的,董事会书面催缴;届满仍不缴的,按公司法及本章程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未缴部分丧失对应出资权益、约定违约金、赔偿因逾期造成的损失、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依法追索违约股东的出资义务及损失。 3.4 出资证明:公司于股东缴足出资后签发出资证明书并记载于股东名册。认缴出资在实际缴付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前,公司不得对外表示为“实缴”。
  1. 股权转让与增减资 4.1 公司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但应书面通知公司并办理变更登记。 4.2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受让该转让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其他股东对拟转让股权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自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 4.3 禁止性或限制性转让:在ESOP归属期内,ESOP平台持有的未归属权益不得转让(另有经董事会特别批准的除外)。对核心技术、国家安全或数据安全可能受影响的重大股权转让,公司可附加合规性条件。 4.4 质押:股权质押须经董事会同意并依法办理质押登记;质押不得违反员工持股与数据安全合规要求。 4.5 增减资:增资、减资方案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实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并依法办理公告与登记。原股东对新增出资享有按持股比例的优先认购权。 4.6 回购:公司可在法定情形下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或注销减资,依公司法规定履行程序。

  2. 组织机构与治理 5.1 股东会

  • 权限: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选举和更换监事(如设)或决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经理层的报告;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增减资、发行公司债、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等作出决议;决定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授权标准等。
  • 会议与表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事项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前款列明的特别事项)须2/3以上表决权通过。可书面或电子方式召开并形成有效决议。 5.2 董事会
  • 组成:设董事会3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1人,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可连任。
  • 法定代表人:由股东甲担任(可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担任,依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更替须依程序决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 权限: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在授权额度内决定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经理及其报酬;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审议数据合规、网络安全与跨境数据出境重大事项等。
  • 会议与表决: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一般事项过半数通过;涉及超授权额度的重大事项应提交股东会。 5.3 经理层
  • 设总经理1名,若干副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建立研发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制度;建立用印、采购、销售与风险控制流程。 5.4 监督机制: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监事监督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3人,由董事会选举组成,其中应当包含至少1名具备会计/审计专业背景的成员;可以由独立董事或外部顾问担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规则见附件一。若登记机关暂不支持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的备案,公司将设1名监事并备案,监事依同等监督权行使职权,审计委员会则作为内部专门委员会保留。 5.5 高管、董事的竞业限制与忠实勤勉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在任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竞业限制期限、补偿及违约责任以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及本章程附件二约定为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收受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违反者须向公司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1. 财务、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6.1 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按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或执业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2 公积金:按公司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为税后利润的10%,直至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另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6.3 利润分配:在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优先进行现金分红;每个完整会计年度如具备分配条件且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需要,原则上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可由股东会根据经营情况确定)。公司可设立研发专项基金,原则上不超过税后利润的10%,专项用于研发投入。禁止未弥补亏损或未依法提取公积金即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分红按实缴出资比例或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其他比例分配。

  2. 知识产权、保密与数据合规 7.1 知识产权归属:员工、顾问及承包方在履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职务成果、发明创造、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数据与文档均归公司所有。必要时签署《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办理署名、权属确认与登记。 7.2 保密义务:股东、董事、高管、员工和供应商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源代码、技术方案、客户数据、非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泄密或擅自使用的,需承担违约与侵权责任。 7.3 数据与网络安全:公司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配套规定,建立分级分类数据管理、最小必要、访问控制、加密与脱敏、日志留存、安全漏洞管理等制度。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履行告知同意、影响评估、第三方管理等义务。 7.4 数据出境:发生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依法选择并完成网信部门要求的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备案或认证,并在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监督下实施。

  3. 印章与电子签章管理 8.1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电子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依国家/深圳市有关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签章管理规范进行备案与使用。 8.2 用印审批:合同用印须履行合法性审查(含数据与合规评审)、权限审批与留痕归档;超过授权标准的合同须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印章交法务与行政双人双控保管,电子印章由信息安全系统集中托管并设授权白名单。 8.3 丢失处置: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挂失、报备并公告,必要时报警。

  4. 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 9.1 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原则,超授权额度须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9.2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超权限无效,公司有权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5. 解散与清算 10.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散并依法清算:经营期限届满且不续;股东会决议解散;合并/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 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与公告,并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6.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1.1 因本章程及其履行所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仲裁,仲裁地为深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1.2 与强制性法律冲突的,以强制性法律为准;章程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及有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

  7. 附件(为章程有效组成部分)

  • 附件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附件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
  • 附件三:《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ESOP)实施细则》
  • 附件四:《用印与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章程签署页(略):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日期;公司公章。

二、设立股东会决议(首次)

  • 决议事项:
  1. 同意发起设立深圳市[公司名称待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元,出资期限36个月。
  2. 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
  3. 选举董事3名:董事甲(兼法定代表人)、董事乙、董事丙(如为外部/独立董事可注明)。
  4. 决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任期与董事会同;授权董事会制定并通过《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如登记机关不支持备案,则改为设1名监事并予以备案。
  5. 聘任总经理1名(姓名),财务负责人1名(姓名),法务负责人/合规官1名(姓名)。
  6. 确定公司设立后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并授权办理开户、UBO尽调与人民币/外汇相关手续。
  7. 同意办理电子营业执照申领、电子印章备案与CA证书申请。
  8. 确定公司经营范围为章程所列,经登记机关规范化后以核准为准。
  9. 确定利润分配政策与研发专项基金比例上限(不超过税后利润10%)。
  10. 授权指定经办人就设立登记事宜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全部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 全体股东签署;日期。

三、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出席情况。
  • 决议事项:
  1. 选举董事长(姓名)。
  2. 确定法定代表人(股东甲,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3. 设立审计委员会及成员名单;通过《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4. 聘任总经理(姓名)及其薪酬框架;明确管理层授权清单与合同审批权限。
  5. 审定用印与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指定印章保管人与电子签章系统管理员。
  6. 审定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框架,指定数据保护负责人(DPO)与跨部门合规小组。
  7. 确定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原则。
  • 董事签字;日期。

四、法定代表人任命书

  • 兹任命(姓名,身份证号)为深圳市[公司名称待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本任命书签署之日起生效,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 董事会盖章;日期。

五、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命书

  • 任命(姓名)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数据保护)负责人,任期与董事会授权一致。
  • 职责要点:详述经营管理、财务合规、信息披露、风险控制、数据与网络安全职责。
  • 董事会盖章;日期。

六、认缴出资协议与出资承诺书

  • 约定各股东认缴金额、期限(36个月内)、支付路径(银行转账至基本账户)、违约责任(逾期违约金、丧失相应权益等)、信息披露与配合验资义务。
  • 股东签字/盖章;日期。

七、住所使用承诺书(模板)

  • 载明公司住所、权属情况、租赁合同要素、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用途符合登记要求、承诺配合现场核验。
  • 出具人签字盖章;日期。

八、经营范围规范表达(登记用建议文本)

  • 见章程第2条,可直接粘贴至“经营范围”栏,登记机关将按规范化词库调整。

九、名称自主申报信息(模板要素)

  • 名称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备选字号不少于3个;避让驰名/注册商标与敏感词。

运营协议: 一、股东协议与运营规则(公司内部治理与股东间约定)

  1. 目的与优先适用
  • 本协议为公司运营的详细规则,与公司章程共同构成公司治理文件;如与强制性法律冲突,以法律为准;如与章程不一致,就公司对外效力以章程为准,就股东相互关系以本协议为准。
  1. 股权结构与出资安排
  • 确认股东甲60%、股东乙30%、ESOP平台10%的持股比例与出资额、认缴期限(36个月)。
  • 出资加速到期条款:出现重大融资、并购或股东违约,公司或多数股东可要求未缴出资按一定期限加速缴付。
  1. 董事会与重大事项保留清单
  • 董事会授权:审批单笔合同/担保/借款/资本性支出额度上限(例如不超过净资产10%需董事会批准;超过15%报股东会)。
  • 股东会保留事项(需2/3以上同意):增减资;章程修订;股权激励总池调整;并购、分立、解散、破产申请;核心知识产权处置;超一定比例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涉及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出境的方案与申报;引入新股东或发行可转债/优先股或类股权工具;利润分配方案;年度预算与融资计划。
  1. 信息权与审计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依法合规前提下);公司每年聘请外部审计并向全体股东披露审计报告。
  • 审计委员会定期/不定期组织内控审计、数据合规审计与重大合同合规审查。
  1. 关联交易与许可
  • 关联方交易需公平合理价格、必要性说明与可比性证明;金额超过年度预算2%或人民币50万元(两者取高)的,须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并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关联方回避。
  1.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与跟随/强制随售权
  • 外部转让须先行书面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载明转让价格、对象、数量、支付条件等;其他股东在30日内按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
  • 跟随权:控股股东拟对外转让导致控制权转移时,其他股东有权按比例以同等条件一同出售。
  • 强制随售权:经2/3以上表决权同意的重大并购退出交易,少数股东应按同等条件配合出售。
  • 违约转让无效,公司与其他股东有权请求确认无效并要求损害赔偿。
  1. 增资发行与反稀释保护(基础性)
  • 原股东享按持股比例的优先认购权;未在认购期内认购的,视为同意对外发行。
  • 如未来引资涉及特别反稀释条款,由当期投后各方另行协议约定。
  1. ESOP与员工持股平台(核心条款)
  • 归属机制:四年归属,首年崖底归属25%,其后按月/季度等比例归属;未归属部分遇离职(非良性)或重大违纪/竞业违反,由公司以原价或名义价格回购或注销。
  • 良性离职:按协议约定处理已归属/未归属权益;公司享有优先回购权。
  • 管理:ESOP平台代表员工行使表决权,涉及影响员工切身权益事项须经ESOP管理委员会(3人)过半通过。
  • 税务:公司为激励对象提供必要的税务合规辅导,但不承担个人税负。
  1. 竞业限制、保密与知识产权
  • 高管/关键技术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间按不低于当地法律或合同约定标准支付竞业补偿;违反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 知识产权归属公司;外包/供应商须签署IP与保密协议。
  • 数据合规:个人信息处理遵循最小必要、明示同意、跨境合规等原则;敏感数据加密存储,访问审计留痕不少于6个月或法律规定更长期限。
  1. 财务与资金管控
  • 银行账户双授权+限额;大额付款(如≥人民币30万元或董事会另定)实行“三单一致”与审计抽查。
  • 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偏差超过20%须报董事会复核。
  1. 分红政策与研发专项基金
  • 在满足持续经营资金需求与法定提取后,优先进行现金分红;研发专项基金当年提取上限为税后利润10%,专项用于研发项目、产学研合作与知识产权布局。
  1. 违约责任与救济
  •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章程,需在收到书面通知10日内纠正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其他股东可提请股东会采取限制表决权、回购其股权等救济。
  1. 争议解决
  • 与本协议相关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仲裁地深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语言为中文;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紧急救济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
  1. 生效
  •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与章程共同适用。

附件:

  • A.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职责:财务报表与审计监督、内控与合规、关联交易与重大投融资审查、数据与网络安全合规监督、向董事会报告机制、会议频率、回避制度等)
  • B. 董事与高管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竞业范围、期限、补偿标准、违约金、证据与救济)
  • C. 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ESOP)实施细则(激励对象、授予条件、归属计划、加速归属情形、良性/恶性离职、回购机制、税务处理、信息披露)
  • D. 用印与电子签章管理办法(印章种类、保管、授权、审批流、电子签章平台、日志与存档、异常处理、年审)

其他提交文件: 一、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机关)提交/办理的材料(清单与模板要点)

  •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在线填报,自动生成):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与出资、经营范围、联系人与送达地址。
  •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
  • 股东会设立决议、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如改选为设监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信息表及任职文件。
  • 股东主体资格/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ESOP平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或《住所使用承诺书》。
  • 经营范围说明(可附技术业务说明书以便规范化)。
  • 经办人身份证明、实名验证与授权委托书。
  • 承诺类文件: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信息公示承诺书等(按系统模板)。

二、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

  • 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法人网办授权),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一体化平台”申领。
  • 备案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同步申请电子公章与电子合同章,提交《电子印章授权清单与管理员备案表》。

三、税务与发票事项(深圳市税务局)

  • 新办纳税人信息采集与税(费)种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如满足条件);法定代表人与财务负责人实名办税。
  • 发票票种核定与电子发票开具资质;银税互动绑定。
  • 税控设备或电子发票开票系统开通;涉税风险告知书回执。

四、银行基本账户与反洗钱/UBO文件

  • 开户申请、董事会开户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授权书、公司章程、营业执照、住所证明、印鉴卡。
  • 最终受益所有人(UBO)声明、资金来源说明、实际控制关系图。
  • 电子对公银行服务与企业网银授权清单(双人复核)。

五、社保与公积金开户

  • 在深圳人社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参保登记、缴存户开户;法定代表人与经办人备案。

六、许可/备案与合规提示(按业务需要分阶段办理)

  • ICP备案:如提供对公众可访问的网站/APP/小程序信息服务,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接入商/工信部系统)。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如构成B类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云资源租赁等场景时评估是否需办理ICP经营性许可或其他许可证)。
  • 测量校准资质:如开展计量器具校准/检测,依法办理资质认定(CMA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 数据出境合规:如涉及个人信息出境或重要数据,按数据规模与类型选择“网信部门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备案/认证”;形成《数据出境风险评估报告》与《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PIA)》。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开展等保备案与测评(原则上不低于二级),并整改达标。
  • 知识产权与品牌: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布局(发明/实用新型)、商标注册(中英文/图形),避免侵权与混淆。

七、可选内部制度与模板(便于备案检查与投融资尽调)

  • 《合规与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事件响应预案》《供应链安全与第三方管理制度》。
  • 《合同管理办法》《采购与招投标制度》《财务报销与预算管理制度》。
  • 《员工保密与知识产权协议》《高管聘任协议》《离职交接与竞业限制协议》。
  • 《跨境数据传输管理规范》与标准合同文本(中英双语版,适配API/云服务对接)。

合规与落地说明:

  • 监事或审计委员会二选一:本方案优先采用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以替代监事履职,符合公司法(2023修订)的制度安排;如登记系统当前不支持备案,建议以设1名监事完成登记,内部继续保留审计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
  • ESOP平台:如ESOP平台为独立主体,应先完成平台设立(通常推荐有限合伙企业)并作为股东持股;或采用“信托持股/代持+后台台账”的方式,但需合规审查并在股东名册与协议中明确受益权归属与回购机制。
  • 认缴与出资:请合理设置缴付进度计划并与预算、融资里程碑匹配,避免触发加速缴付及信用风险。
  • 经营范围与许可:涉及SaaS、数据处理、云服务等条目,登记为“一般项目”不等于豁免许可义务,实际运营前请逐项合规评估。
  • 争议解决:章程与股东协议均已约定SCIA仲裁并适用中国法,确保条款的一致性与可执行性。

提示:

  • 本套文件为根据用户提供的业务与偏好定制的标准化文本范本,提交登记时应以登记系统生成的各类表单为准;部分模板需根据实际姓名、证件、地址、银行、专业条款等补充具体信息。
  • 建议在签署前由本地执业律师与会计师复核,确保与最新的深圳市市场监管、网信、工信、税务与人社部门操作规程一致,并在实际业务上线前完成对应许可/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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